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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江苏自考报名及考试办法(常州地区)

    2020-12-24 09:45:56   来源: 其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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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2021年4月常州地区江苏自考报名及考试办法是什么呢?江苏自考服务网在下文将为各位同学详细的介绍。


    2021年4月江苏自考报名及考试办法(常州地区)


      2021年4月江苏自考报名(常州地区)


      日前,4月自考报名时间暂未公布。根据往年报名情况来看,2021年4月江苏自考报名时间预计将于2021年3月1-5日进行。

      日前,4月自考报名暂未开通。

      >>>2021年4月江苏自考报名(常州地区)

      

      2021年4月江苏自考考试办法(常州地区)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四章,江苏自考考试办法如下:

      第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逐步建立题库,实现必要的命题标准化。

      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

      第十八条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

      第十九条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第二十条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限制的专业除外。

      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考试专业。

      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考。

      第二十一条 报考人员应按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第二十二条 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第二十三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为单位设考场。有条件的,地市考委经省考委批准可在县设考场,由地市考委直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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