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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5年河海大学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写作

    2024-12-25 10:02:00   来源: 其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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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2025年河海大学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写作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为做好我校2025年上半年社会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下一阶段工作,现就论文指导答辩工作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论文工作布置

      时 间 :2024年 12 月 21 日19:00 点(可回放观看) 。

      直 播 网 址 : https://lglpa.xetlk.com/sl/3pf77f,操作手册见 附件1。

      2.开题

      提交时间:2025 年 1 月 5 日-1 月 9 日。(提交毕业论文任务书)

      批阅时间:2025年 1 月 10 日-1 月 17日。

      3.论文初稿

      提交时间:2025 年 2 月1 5 日-2 月 18 日。

      批阅时间:2025 年 2 月18 日-2 月 28 日。

      4.论文定稿

      提交时间:2025 年 3 月 15 日 - 3 月 21 日。(须提交论文和查重报告,两个文件打包后统一提交)

      批阅时间:2025 年 3 月 21 日 - 3 月 31 日。

      5.论文答辩稿

      提交时间:2025 年 4 月 1 日 - 4 月 15 日。(须提交论文和查重报告,两个文件打包后统一提交,教师仅查看不批阅)

      线下答辩时间:2025 年 4 月 19 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论文终稿

      提交时间:2025 年 4 月 20 - 4 月 23 日。(须提交论文和查重报告,两个文件打包后统一提交)

      7. 成绩发布

      最终成绩发布:不晚于5月11日

      根据论文指导审阅的实际进程,时间如有微调,以系统设定日期安排为准。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须严格按照本次毕业论文各阶段起止时间,合理做好论文写作计划,考生在每个论文阶段只有 1 次提交机会,务必在每个阶段截止日期前提交,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各环节文稿者,须重新报名毕业论文。在系统各阶段截止日期前,已提交的文件可删除后重新上传。

      二、写作流程

      1.论文各阶段的指导均在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平台进行(12月25日系统开放登录,此前不需打电话询问),网址:

      https://hhu.cep.webtrn.cn/np/#/login。用户名:准考证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操作手册见附件 2。请微信关注“河海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公众号,点击“学历教育”-“学历平台”登录,绑定微信号。

      2. 主要流程: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撰写并提交《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模板可在继续教育平台/论文资料处下载)。任务书阶段,考生须提交论文题目,论文题目应当与论文方向相符,但不能照搬论文方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毕业论文写作。

      (2)指导教师批阅任务书,给出评语。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构成了论文撰写的根基,请严格依照教师的评阅意见进行修改,以防止偏离主题。

      (3)考生撰写并提交毕业论文初稿,初稿应以论文标准格式写作(写作格式可在继续教育平台/论文资料处下载)。初稿阶段,考生可根据指导教师评语修改并提交论文题目。毕业论文初稿自愿查重,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毕业论文初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毕业论文写作。

      (4)指导教师批阅毕业论文初稿,给出评语。

      (5)考生继续完善论文,查重并提交毕业论文定稿。定稿应以论文标准格式写作(写作格式可在继续教育平台/论文资料处下载)。定稿阶段可最后一次根据指导教师评语修改并提交论文题目,在后续环节中论文题目不得变更。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毕业论文定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毕业论文环节。

      (6)指导教师批阅考生毕业论文定稿,给出定稿评语。定稿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答辩。

      (7)答辩稿上传。定稿通过的考生,根据定稿修改意见,再次完善论文并上传,同时作为答辩当日带到现场的论文版本。该阶段指导老师不批阅。

      (8)考生答辩。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指定地点参加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答辩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安排补答辩,考生所交材料以及论文指导费不退,须重新进行论文报名。

      (9)考生答辩后,须继续完善论文,查重并提交毕业论文终稿。终稿应以论文标准格式写作(写作格式可在继续教育平台/论文资料处下载)。终稿阶段,论文题目不得变更。毕业论文终稿作为考生的论文留档材料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终稿者无成绩。

      (10)答辩组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表现综合评分形成最终论文成绩。

      三、其他事项说明

      1. 毕业论文是本专业综合性考核课程,请大家务必认真对待,用功用心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第40号,凡经查实存在毕业论文买卖、代写、剽窃抄袭、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提交各阶段论文相应材料或未按时参加答辩,视同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论文报名费用不退。

      3.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其中,各等级查重比例要求分别为≤15%、≤20%、≤25%、≤25%、>25%。

      河海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4 年 12 月 19 日

      附件1 :论文布置会直播观看步骤.pdf

      附件2 论文系统操作指南(学生).pdf

      内容来源:河海大学终身教育学院

      来源网址:https://jjy.hhu.edu.cn/2024/1219/c4592a29734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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