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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规定,现将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成人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主考各专业(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旅游管理、秘书学、心理健康教育)2019年12月毕业的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
2.学位课程成绩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列各专业4门学位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280分以上(含280分),即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学位课程不得使用非自学考试课程申请免考,使用自学考试相同课程代码申请免考的,需在申请时提供原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1)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位课程:
中国现代文学史、 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2)新闻学专业学位课程:
新闻评论写作、外国新闻事业史、传播学概论、公共关系学
【新闻学专业老计划中‘编辑学’课程,不能作为“公共关系学”替代课程来申报学位】;
(3)英语专业学位课程:
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语翻译、口译与听力(实践)
【英语专业在本科段中原考“369英语阅读(一)”与“370英语阅读(二)”两门课程的,其平均成绩可替代“高级英语”课程成绩;原考“372英译汉”与“374汉译英”两门课程的,其平均成绩可替代“英语翻译”成绩】。
(4)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课程:
管理学原理、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旅游市场营销
(5)秘书学专业学位课程:
中国秘书史、文书学(或应用文写作)、公文选读(或文书档案管理)、机关管理
(6)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课程:
心理治疗(一)(含实践)、变态心理学(一)(含实践)、团体咨询、社会心理学(一)
3.学位外语成绩要求:学位外语课程(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中的外语,英语专业为第二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同达到我校学位外语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英语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生;
(2)我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毕业且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者(从证书颁发之日起六年内有效);
(3)在我校或原毕业院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者。
4.论文成绩要求: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或好等级。
三、申请步骤
1.申请者必须在2020年3月26日(周四9:00-11:30;13:30-16:00)到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15号楼107室——位于校园内500号楼和700号楼之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①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登记表复印件一份;④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小二寸,规格:高4.5cm,宽3.5cm)两张(必须与本科毕业提交的电子照片同底版,照相馆冲洗,建议办理毕业时使用蓝底照片),因提交照片不符合要求,影响学位信息网上注册责任自负。并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所学专业和身份证号;⑤学士学位评审费200元。⑥如本科毕业生登记表上和学位有关的课程为免考的需提供相关免考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其他自考专业的毕业生登记表、证书、四六级成绩单等)
3.在确认现场核对《学位申请表》上的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和学校学位委员会规定:自考生学士学位申请只有一次机会,考生应在毕业后规定的时间向我校申请,逾期一律不补授。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做自动放弃。
2.由于学位评审是以毕业登记时的成绩作为评审依据,若考生在申请毕业前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暂缓办理毕业登记手续,重新报名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核),直至所有条件都符合后再办理毕业手续,并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申请毕业后再参加自学考试有关课程的考试成绩不能作为学士学位申请的依据。
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江苏自考助学报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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