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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
全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业园区)考核点,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了2021年上半年全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二)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三级、二级)
二、认定日期
2021年5月22日
三、认定申报
统一认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3月18日-4月22日
资格审核时间:4月15日-25日
缴费时间:4月26日-30日
报名方式:
(一)找到易老师18051214164 获取网址进行报名;
(二)关注“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通过点击“在线报名”,进行报名。
各设区市(工业园区)考核点(附件1)必须严格按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和劳动关系协调员2个职业的2019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确定的申报条件(附件2)对报考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不得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报考人员应提交有关申报证明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为申请人书面承诺(附件3)。本次认定考试费用收费标准(附件4)参照《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根据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要求,参加2020年8月、10月全省统一鉴定初次鉴定单科未通过人员可进行补考;参加统一鉴定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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