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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自考生因为工作等原因
不得不到别的省
但又不想放弃之前的努力,想继续考完顺利毕业
那么,”自考转考“就是很好的选择
23年下半年各省转考通知陆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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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考转考呢?
根据我国教育部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自考转考”是指:已取得一门以上(含一门)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转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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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省际转考有什么条件呢?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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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省际转考流程
(1)考生直接在转入地作为新生报考,取得准考证,并参加考试,考后半年可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转考,办理转考申请。
(2)考生网上转考申请成功后,下载打印转考审核结果,通过完所有自考考试科目之后,在毕业申请时,将此单上交自考办即可。
(3)网上转考时间:上半年2月1日—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11月25日(具体以各省当年的公布的时间为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各省要求略有不同,具体请以你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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