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江苏自考服务网!本站为考生提供江苏省自考信息服务,仅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江苏教育考试院www.jseea.cn为准。 咨询电话:0512-67311639
第十章:国际货物运输
一、名词解释。
二、选择题。
1、海洋运输方式是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P218(2011.10)
2、海洋运输与其他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相比,主要有下列特点:通过能力大,运量大;运费低,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如受气候和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风险大等。
3、海洋运输按照船舶经营方式不同,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P218
4、班轮运输一般适用于杂货和小额贸易货物的运输需要。(P219,2007.10,2008.10)
5、按货物的体积计收,运价表内用“M”表示;按毛重计收,用“W” ;按货物价格计收运费,用“AV”表示;按货物的毛重或体积计收运费,运价表中用“W/M”表示。P219
6、租船运输的定义.租船运输又称不定船期运输,是相对于班轮运输而言的另一种船舶营运方式.租船运输通常适用于大宗货物的运输。 租船运输的方式.主要有定程租船.定期租船.光船租船。P221
7、航空运输是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具有速度快.货运质量高且不受地理条件的限制等优点.。许多精密仪器、贵重物品鲜活、急需物品的运输采用此法。P223(常考点,2012.1,2007,1,2009.10)
8、装运时间的规定方法有:1.明确规定具体装运时间;2.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或若干月装运;3.笼统规定近期装运.
9、分批装运是指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次装运.但同一船只.同一航次装运货物,即使装船日期.装货港口不同,也不作为分批装运论处.
10、如果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时间段以内分期支取或分期发运,任何一期未按信用证规定期限支取或发运,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败。P230
1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分批和转运,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是允许的。
12、速遣费率通常为滞期费率的一半。P232(201201,2008.1)
13、提单分类 ①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接受)和备运提单. 08.1 P234,常考点。
②根据提单上有无对货物外表状况的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接受)和不清洁提单.(08.10)
③根据提单收货人抬头的不同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接受),07.1,10.1
④按运输方式分类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三、简答题。
1、班轮运输的定义及特点是什么?(2011.10简答)
①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是指船舶在固定的航线上和港口间按事先公布的船期表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
②特点:
⑴“四固定”即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固定、费率。这是班轮的基本特点。
⑵不规定货物的装缷时间。
⑶在班轮运输业务中,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豁免均以船公司按照国际公约和有关国内法规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2、海运提单的含义用性质作用?P232
①海运提单是指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到特定的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海运提单是各种单据中最重要的一个。
②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ⅰ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ⅱ提单是承运人出具的、证明货物已由其接收或装船的收据
ⅲ物权凭证。
清洁提单是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船公司在提单上未加注任何有关货物受损或包装不良等批注的提单.
第十一章:国际货物保险
一、名词解释。
1、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损失.
2、实际全损:是指被保险的货物发生事故完全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货物实际上已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报拥有的损失。
3、施救费是指:当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和受让人等为防止损失的扩大而采取抢救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242
4、救助费是指:保险货物在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措施,在救助成功后,由被求助方付给求助人的一种报酬。242
5、仓至仓条款的含义
根据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基本险承保责任的起讫均采用国际保险业中惯用的“仓至仓条款”规定的办法处理.仓至仓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从被保险货物运离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此外,保险人也可以要求扩展保险期限。(注意案例题考点),战争险不采用“仓至仓条款”而是只负责水面风险。
二、选择题。
1、保险的特征:经济性、商品性、互助性、契约性p238
2、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人主要承保两类风险:一类是海上风险,另一类是外来风险.其中,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外来风险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3、基本险别.又称主险,是可以单独承保的险别.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4、附加险.它是指不能单独承保的险别,它必须依附于基本险项下.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附加险有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5、保险费用的计算以CIF价为基础,保险加成也据此法计算。保险加成一般为按CIF价的10%计算。
三、简答题。
1、保险的概念及特征、基本原则? P238
①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
②特征:经济性、商品性、互助性、契约性、
③基本原则:可保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补偿原则、代位追偿原则、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2、共同海损的含义及构成条件?P241 (每年必考点,09年简答,07.1,08.10,11.1等)
①共同海损是指在海洋运输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威胁,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出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②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为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合理措施
(2)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地产生,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3)共同海损的牺牲必须是自动和有意采取的行为,其费用必须是额外的;
(4)共同海损必须属非常情况下的损失.
3、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有哪些?(选择题较多)P242
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损失,它与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是:
①造成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一种损失②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
仓至仓条款 案例分析
2007年1月真题
45.北京某外贸公司按“CFR马尼拉”术语出口一批仪器,买方投保的险别为一切险,“仓至仓”条款。我方将仪器用卡车由北京运到天津港发货,但在运输途中,卡车翻车,致使车上部分仪器损坏。
请问:(1)该项损失应由卖方还是买方负责?为什么?(2)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为什么?
参考答案:(1)应由卖方负责。因为在CFR条件下,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将货物装上船是卖方应负的责任,卖方应承担货物装上船以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2)保险公司不应该赔偿。因为,是买方投保的一切险,卖方不是保险单的合法受益人,因此,卖方不能向蘖险公司提出索赔。而根据CFR条件,买方在货物装船前不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对风险不承担责任,所以保险公司也不会对买方赔偿。246
关于保险的计算题
保险费用的计算以CIF价为基础,保险加成也据此法计算。保险加成一般为按CIF价的10%计算。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CIF价×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2010.10真题
40.我国某出口货物的CIF价为100美元/件,现外商要求我方报该商品的CFR价,已知该商品的保险加成率为10%,保险费率为1%,试计算该商品的CFR价。(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250
CIF价=FOB价+国外运费+CIF价×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代入公式即可,注:投保加成为110%
江苏自考助学报名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