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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2021-06-28 14:21:33   来源: 其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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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地址:http://sdata.jseea.cn 所有自考生一律先在网上提交登记,再去考办办理。

      具体流程和要求请看下面说明。

      办理条件:课程成绩合格2-3门以上;毕业办理半年之前 (包括半年)。

      现场办理时间:与自学考试现场报名同步:上半年5月底,下半年12月初,具体以当次通知为准。

      办理步骤:

      1、登录个人网报系统提交申请

      2、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

      3、登录个人网报系统查看审批结果

      交验材料:

      1、身份证和准考证。

      2、用各类证书申请免考的提供证书原件。

      3、用大学四六级免考英语二提供四六级成绩单、原毕业证书原件。

      4、用原学历修过的课程申请免考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单原件。

      审批结果反馈时间:5月底办理的于10月下旬上网查看,12月初办理的来年4月下旬上网查看结果。

      特别提醒:

      NIT证书或外省通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办理免考00018、00019,00051、00052课程需提前提交免考申请后,现场提交证书原件。

      本省通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办理免考00018、00019,00051、00052课程的,免考申请时采用“一键免考”,隔天在系统查看审核状态,不需要现场提交材料。

    江苏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一、课程免考的对象

      免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以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即专升本)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除专业考试计划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省的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需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某些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物理(工)”、“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五、有关证书可以免考的课程

      (一)已经参加中国采购、物流、销售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并通过1门以上(含1门)课程的考生,已通过的证书课程可按规定的新、旧计划替代办法申请免考。

      (二)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一)”。

      (三)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的《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本、专科(段)中的“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四)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的《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00051、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五)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六)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七)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课程。

      (八)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实践技能考核。

      (九)持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其证书上考试学校应与毕业学校一致。

      (十) 已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考财务与会计(专科段)(专业代号5020297)中的“27872会计基础”(6学分)、“27873经济法概论”(5学分)和“30148会计电算化(实践)”(6学分)等三门课程。

      (十一)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二)”。(部分学校学位申请, “英语二”需70分以上(含70分),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要求。)

      六、持证书免考的有关说明

      (一)外语免考的学位授予说明。外语课程免考,其他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各主考高校将不直接授予学士学位(凭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免考外语的考生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由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决定)。

      (二)军人有关证书免考说明。参加军队系统组织的考试所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相应证书申请免考者,还应交验本人的军官证、士兵证或转业证、退伍证,以证明其确是在军队服役期间参加考试。

      (三)持各类证书申请免考课程者,其证书必须是经省级考试承办机构注册登记的单位,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七、普通高校结业生、肄业生有关课程免考

      凡国家承认学历,普通高等学校的结业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以用在原高校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免考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名称及要求相同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但免考课程不得超过所报专业课程计划规定课程的一半。

      八、纪律要求

      在办理课程免考过程中,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或假材料者,一经查证,即取消免考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取消其自学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历次合格成绩。

      江苏省关于自考公共政治课调整问题的说明

      从2008年10月起,我省将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课程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现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考生,凡通过0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及以上的,不需参加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0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0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自学考试农村实验区各专业的考生,凡通过0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27702法律基础2门课程的,不需参加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0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的考生,须参加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27702法律基础课程的考生,须参加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本科专业的考生,凡通过0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0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需参加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1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凡在2008年10月以前通过0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并通过0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和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2门课程中1门的,不需参加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0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的考生,须参加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未通过0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的考生,须按照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参加考试和申请毕业。

      在籍专科自考生新旧公共政治课对照:

    原公共政治课 新思想政治理论课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0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任一门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任两门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邓小平理论概论
    00003
    (27702)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法律基础)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原公共政治课新思想政治理论课

    原公共政治课 新思想政治理论课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0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任一门 毛泽东思想概论 两门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专科专业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专科专业时,可以免考专科专业中所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即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考生在办理免考手续时,按照免考有关规定执行。

      3、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专业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专业时,可免考本科专业中所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即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生在办理免考手续时,按照免考有关规定执行。

      4、专科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专业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专业时的免考原则:凡于2008年4月前取得自考本科考籍的考生,如已通过中国革命史、毛泽东思想概论、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任意一门的,可以免考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如已通过中国革命史、毛泽东思想概论中任意一门并通过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任意一门的,可以不再参加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5、2008年10月以前办理过原公共政治课免考的课程,以及遇计划调整时,部分专业课原可以代替某门公共政治课的,可视为与其所免公共政治课同等情况,免考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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